4月25日下午,诏安一中召开“学习黄志丽,凝聚正能量”学习、宣传黄志丽先进事迹座谈会,要求全校各年段、各处室、各支部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真正用典型激励全体教职工,用正气凝聚人心,用形象展示风貌,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座谈会上,学校党总支许养庆书记就如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习和宣传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提出意见。 黄志丽同志是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1 年来,认真履职,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10 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成为人民群众信赖、满意的法官,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先进工作者”、“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十佳法官”、“全省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并分别当选漳州市和芗城区党代会代表、第十二届福建省人大代表。 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学校要求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要与向詹红荔、徐惠彬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要与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结合起来,要大力宣传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把学习先进转化为做好岗位工作的自觉行动,引导教职工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树立优良作风,忠实履行职责,在各自的教育教学工作岗位上拼搏奉献,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为诏安一中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