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筛选,力促用得“放心”。成立办案人才库,从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物色办案人才,在办案工作中考察其表现,对不能完成办案任务、违反办案纪律或不听从指挥的人员,及时取消人才库人员资格。去年以来,县纪委共筛选人员70人,取消3人资格,补充、更新人员29名。二是重培养,力促学得“专心”。将办案队伍建设纳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从人才库中选调1-2名学员,参与省、市纪委案件查办或业务培训;经常性开展办案业务培训,由参加过上级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的干部传授经验,提高办案队伍整体水平。三是重教育,力促做得“用心”。每次案件启动前,对调用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明确岗位职责,强调办案纪律和保密规定,增强严守纪律的自觉性。四是重反馈,力促干得“尽心”。对调用人员表现情况进行鉴定,并反馈所在单位。对办案工作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建议所在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纪律要求不严的,取消其参与办案资格,并视情况要求单位进行相应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