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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书画城的购房陷阱(案由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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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书画城的购房陷阱(案由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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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园 发表于 2014-3-8 23:57:41 浏览:  5455 回复:  14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告:***
被告:诏安书画城(诏安桐村房地产)
2013915日,原告认购了被告开发的,位于诏安中山西路与文峰路的交汇处“长晖*中山豪庭”商品房(以下简称111号商品房),当日向被告交付了定金五万元并与被告签订了《长晖 中山豪庭认购协议书》(合同编号:2011313)。该认购书规定“乙方须在2013922日之前到被告办公地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商品房的购买权,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而无须通知乙方,乙方已交定金不予退还。”(认购协议书已经提交法庭质证)
原告(乙方)遵守约定,筹措资金于2013921日前往被告售楼部(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却被售楼部人员告知:“由于她们各方面的工作还没有协调好,合同也未拟定,无法按期签订合同,让我回去等她们电话通知,才可以过来签订合同。”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为证。(视频资料已经提交法庭质证)
2013年11月7日,原告却收到了他们的一纸书面通知,以原告未按期和他们签订合同为由,要没收原告交付的五万元定金。(该通知书已经提交法庭质证)
原告认为,原告同被告签订的《认购协议书》相对于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言,属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关系,是合法有效的,被告违约无法按期与原告签订合同存在过错,现又要恶意侵占定金,本约无法订立的责任与原因全在被告一方,原告没有过错, 协议书规定的定金罚则对于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被告所作所为正是违反了这条法律,并无视法律规定、擅自宣布没收定金的霸王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也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不被一再恶意地侵害,
原告诉诸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双倍返还定金计壹拾万元整,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退还定金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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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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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9 00:07:01 显示全部楼层
视频证据书面文件
(已提交法庭质证)

时间:2013年9月21日下午17:04:42
地点:书画城售楼部

00:01售房部:贷款事项还无法确定…
00:05在座旁人:对啊,你这条也要明确下来,不然一般贷款你那天也随时得办理是不是?
00:08售房部:是啊,不然已经到了,今天时间已经到了…
00:12在座旁人:是明天才到。
00:12原告:明天是22号,我过来咨询一下何时签合同?
闲聊
00:33原告:你大概多久可以通知过来签合同,要十多天吗?因为过几天我要出门。
00:37售房部:一半天…
00:48原告:这几天通知过来签合同?要多久?大概七八天还是?我好调整过来。
00:52售房部:现在时间我无法给你答复,
00:55原告:哦
00:55在座旁人:这些事情得等他们全部落实好才有可能签。
00:58售房部:这里我们必须内部的东西得全部重新调整,合同、还有附件全部得重新那个…
01:04 原告:哦
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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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7 15:48:43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上诉后,于2014年5月30日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就一些原告不服的问题和证据重新进行了质证。6月6日,中院法官亲赴诏安法院和工商局,调取诏安工商局一审时未提供给法庭的原始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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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dDJJ 发表于 2014-3-9 11:21:29 显示全部楼层
315就要到了,就要积极维权,不然消费者总被欺负。特别是房地产行业,很多人对名目繁多的合同条款一知半解,也无法真正细心看,合同又是单方面拟定的。又遇到无赖售楼,书面和嘴巴一起骗。

点评

购房者经常要吃类似这样的哑巴亏。  发表于 2014-3-12 22:28
相信很多购房者都遇到开发商售楼部这种无赖的局面:书面和嘴巴一起骗。  发表于 2014-3-10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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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9 00:06:04 显示全部楼层
视频证据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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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9 00:08:12 显示全部楼层
2013年11月7日,原告却收到了他们的一纸书面通知,以原告未按期和他们签订合同为由,要没收原告交付的五万元定金。(该通知书已经提交法庭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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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9 00:22:34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已经于2014年3月6日上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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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9 01:19:26 显示全部楼层
规定于9月22日之前签合同,有定金罚则的通知书
认购协议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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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9 01:22:17 显示全部楼层
11月5日发出的定金没收通知
关于没收定金的通知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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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9 01:24:30 显示全部楼层
被告不承认定金是定金,说定金是履约保证金,可是所有的证据材料都看不见履约保证金这几个字啊
被告提交的答辩状.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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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葛乐乐 发表于 2014-3-9 01:28:46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自己先不给签合同的,怪谁?后面又通知你去签吗?如果没,那肯定是他们的过错。
厉害!楼主留一手,还有视频。
大家要学习···

点评

开发商售楼处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通知我去签合同,他们去电信局打了清单记录,最早的一天是合同约定日期半个月后的事情了.  发表于 2014-3-10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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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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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9 01:34:42 显示全部楼层
诏安书画城不能提供2013年9月22日之前通知原告前往签订合同的证据,只能提供2013年年10月9日的电信通话清单,所有证据都不能对抗被告之前违约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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